市场篇 【商品住宅供求】本周济南商品住宅市场供应10.7万㎡,供应项目为绿地IFC中央公馆、中建锦绣城、绿地国际城等;成交27.32万㎡,主力成交项目德润天玺(补网签)、恒大滨河左岸、龙湖·春江郦城等;本周供求比为0.39。 【商品住宅区域成交】本周商品住宅高新、历城及槐荫无新增供应,历下区供应面积最大为3.77万㎡,供应项目为绿地IFC中央公馆;本周商品住宅市场历城区成交最多,主力成交项目有龙湖春江郦城、鲁能泰山7号等。 榜单篇 本周商品住宅签约面积TOP10中,德润天玺位居榜首,龙湖·春江郦城和恒大滨河左岸分别位于第二、第三。 (注:排行榜中不包括公务员宿舍等团购房) 开盘篇 本周总计1个项目加推/新入市。 土地篇 本周7宗土地供应 本周7宗土地成交 政策篇 1、济南资讯:济南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 整改不力将立案处理 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为突破口,以严格规范开发商的价格公示为着力点,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10月以来,市物价局与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价格公示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 按规定,开发商要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每一套房源的价格并标注已售或未售的销售状态,以及资质、证件、基础配套设施、前期物业、**促销、代办收费等内容。开发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但检查发现,部分开发商公示内容缺项漏项严重。有的认为,只要售楼处公示相关内容和项目就算合乎规定,就能免于处罚,如有的“一房一价”、“一套一标”,没有以展板形式公示,仅以小册子的形式放置在展台;有的把所有公示内容都放到角落里的电子屏幕一体机上;有的要求提供销售人员资质证件时才匆忙找出…… 此外,个别开发商还存在促销活动不规范,价格宣传不严谨、价格承诺不履行等涉嫌价格欺诈的行为。如在促销宣传活动中的“今天不抢房,明天就涨价”“东部最低价,错过再无”“马上升值”等不真实、不严谨的价格宣传标语,容易造成消费者恐慌性购房,哄抬房价。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物价局建立了被查对象台账并对其存在的问题一 一记录,要求开发商对照记录的问题立即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与整改材料。同时,对问题较多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重点督促;对整改不力的企业立案处理。 据悉,在检查的20余个楼盘中,物价部门针对部分存在严重问题的已经立案处理,有的还在调查取证中。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开发商进行处罚。 近期,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我市将对全市房地产市场以及中介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价格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对涉嫌违规违法的房地产公司依法立案严肃查处。 2、济南资讯:一批新规明起实施:银行I类账户限数 直播需实名认证 同一银行只能有一个I类账户 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将在12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规定中,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借记卡账户,只能开一个I类户,如果已有I类户,再开户只能是II类、III类账户。 I类账户功能最全,目前大部分银行在营业网点为客户开立的具有实体介质的账户,例如借记卡和存折等,均为Ⅰ类户。 II类账户相当于可以用于日常稍大的开支,或者买理财、周转投 资金,可以通过电子渠道开通,也可以有实体银行卡片。这一类账户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III类账户仅有电子账户,账户余额不能超过1000元,只能用于小额支付和日常缴费。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10万元。 此前,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可以办理4张借记卡,多出的银行卡怎么处理?不用担心,它们不会被强制取消,不过银行工作人员会慢慢引导用户撤销或合并。 另外,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最迟到2017年1月1日左右取消手续费,也可能在12月提前实现。不过,目前取消手续费只针对同行,异地跨行存取等业务依旧要收取一定费用。 3、济南资讯:济南发布营改增过渡方案 中央下划收入下放县(市)区 近日,济南市出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市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我市提出,除省级保留企业外,按照属地原则,将中央下划增值税收入全部下放县(市)区,同时以2014年为基数保证市与各县(市)区既有财力不受影响。 方案提出,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市级返还和县(市)区上缴基数。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与地方各按50%比例分享。省级保留的跨区域经营特殊企业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继续作为省级财政收入征收入库。除省级保留企业外的一般企业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作为县(市)区财政收入,属地征管、就地缴库。省级对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继续按照15%的比例分成;市级在保持对县(市)区“保留基数,分享增量”财力分成办法不变的同时,适应中央增值税收入划分新体制,相应调整核定各县(市)区收入基数。省、市级分成部分,年终由县(市)区通过体制结算上解省、市财政。中央从县(市)区上划的收入,市级通过基数返还方式补助各县(市)区,确保县(市)区既有财力不变。其中,2016年—2018年,对省级因2013年体制改革从财政困难县集中的税收收入继续予以全额返还;在过渡期内,省级暂不参与分享市县耕地占用税。 据悉,方案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同步实施,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过渡期结束后,市级将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市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地方税体系建设等改革进展情况,适时对方案进行调整。 本信息来自网络,由大家齐分享整理发布。 |
小黑屋|在路上
( 蜀ICP备15035742号-1 )
GMT+8, 2025-5-6 15:54
Copyright 2015-2025 djqf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