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1日,市发改委召集我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进行提醒告诫。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宣读了《吕梁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并结合近期开展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专项检查做了进一步强调。会议要求,各商品房经营者均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实现明码标价;要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实行一套一标,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楚、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市发改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或进行价格欺诈的商品房经营单位,市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能够在一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氛围中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记者罗丽) 本信息来自网络,由大家齐分享整理发布。 |
小黑屋|在路上
( 蜀ICP备15035742号-1 )
GMT+8, 2025-5-6 15:43
Copyright 2015-2025 djqf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