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AV8D大家好,又到#一周爆料台#时间。有人说,签合同前购房者是大爷,签合同后开发商是大爷——遇事“装冷酷”、态度凶猛像“吃人”、“漠不关心”冷处理、擅长“缩边”玩地遁、憨厚蠢萌装“无知”……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遇到开发商的如此态度,我们该怎么办?本期,将集中为大家放猛料,打好“预防针”;希望大家都能置业顺心,万一真遇上了,也“遇事不怕事”。 特别声明,在这里,我们不对爆料事实做辨别,更不对爆料中涉事方做是非评判,只希望用爆料中的典型案例为各位网友做参考建议:如果我们遇到了类似问题,该怎么办? 爆料一:违法修建的“烂摊子” 遭遇“冷”处理 家住江北区某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在休闲用地上修建的地下车库属“违法建筑”,江北区规划局勒令其停工、整改。开发商接到通知后停止违建,但一直没整改,一个烂摊子就这样长年累月的摆着,形成被居民戏称的“黑龙潭”。 鼎之律师事务所罗治波律师认为:业主可以找出开发商此前的宣传单页,证明该用地是用来建筑小区悠闲娱乐场地,而不是现在的荒废用地。业主基于开发商宣传时的规划才买的房子,此宣传资料作为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如开发商未按照当初承诺来实现,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爆料二:小区缺少消防设施 业主担忧人身安全 最近一网友爆料位于大足区的某小区没有消防专用水管、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不足4米宽的消防通道,人车争道,消防车无法通过。该网友还抱怨“本来就是03年建造的老小区,活动区域就不多,一楼住户还强行霸占建造自己的私家花园。” 小编有话说:希望购房者从前车之鉴中吸取经验,买房验收时,多注意小区是否配有消防设施,小区内的消防水管、消防水带、楼道间的灭火器等消防配备标准是否达标。 罗治波律师认为:房屋于2003年修建,距今已超十年,寻找相关负责人员难度较大。对于消防设施,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进行修建。对于业主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爆料三:物业擅自涨停车费 业主堵车库来抗议 据大渡口某小区业主爆料说,物业公司不与业主商量,擅自把停车费从300元/月涨到450/月。业主找到物业公司询问,物业公司拒绝承认收取过停车费。由此气愤的业主采取堵车库的行为来抗议物业乱收停车费。 小编有话说:停车费的收费标准是要有物价部门的批文,物业公司不得随意变更。还请物业张贴停车费收费标准批文,站出来给业主一个说法,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爆料四:延期一年接不了房 集体上诉无结果 黔江区一网友爆料称,本该于2015年年底交房的黔江区某商住楼,时至今日,还没接到接房通知。业主找到开发商商量违约赔偿,却遭到强硬态度回应。今年8月,业主集体将开发商违约诉上法院,至今没有结果。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付姝律师认为:建议通过诉讼解决。开发商与业主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有“关于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的约定。据此约定,业主方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赔偿责任;如违约责任约定了逾期交房达到一定程度业主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业主方也可以逾期交房达到约定期限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爆料五:房屋渗漏损坏墙纸 开发商“稳起”不赔偿 家住黔江某小区业主爆料称,自家房屋顶楼漏水,从最开始的厨房漏水到现在渗透进客厅、次卧导致墙面发霉、墙纸变色脱落。虽通过与物业协商,暂时把厨房漏水问题处理了,但造成的墙纸损坏,装修损失一直得不到解决。物业把装修账单报给开发商半年之久,开发商就是不给付款! 小编有话说:业主买房都想拥有一个安心舒适的家,当房屋遇到漏水,墙纸损坏影响美观,对业主的居住心情的确有影响,希望事情能尽快得到解决,还业主一个温暖窝! 鼎之律师事务所罗治波律师认为:该名网友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如果他们不解决,可以先自己修好,保留相应的发票和证据,到时候直接找开发商进行赔偿;如果不赔偿,则提起诉讼。 好了,第二期的一周爆料就是这样了。本期没有光荣上线的吃瓜群众们,我们下期再见,想要精准上榜,可以在我们的留言区爆出你的猛料哦。 本文为头条号作者发布,不代表今日头条立场。 本信息来自网络,由大家齐分享整理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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