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深圳壹号”可订阅噢 近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一则 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 12月14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官网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告文件显示,个人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一听到此消息,租房一族不淡定了, “这是涨租的节奏吗?” “租房一族闻到了涨租的味道……” 一时间,网上各种各样的解读让大家慌了。 网友的声音 @4+PIZ'Deng:明年房租直接涨百分之十,唉! @金牛座的椰苏:不止,最起码涨17-20%才能维持房东所得。房东能给你加个30% @Lee:房租收入比超过百分之25 就不要待深圳了,因为是你根本没能力待下去 @Aris土豆:房租不可能再涨了,现在房子本身就不太好出租 辟 谣! 实际税负率未改变 近日,深圳市地税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深圳市地税方面给出了权威回复:此次政策调整并不是新出台政策,而是对现有私房出租的个税政策的明确与规范。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测算,出租住房的绝大部分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实际税负率仅为0.5%、非住房仅为1%,税负水平与现行政策基本保持一致,而非部分媒体解读的税负统一上调至10%或2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所得的行为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行为,需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住房出租则减按10%的税率征税。除据实征税方式外,对于纳税人租赁成本费用不清或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则有权采取核定方式进行征收,据此我市按照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实际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因此,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率为0.5%或1%。 假设一套房的每月租金是3000元。房东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负综合征收会支出多少? 3000元×应纳税所得额5%=150元,15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10%=15元 房东的应纳个税额只需要15元! 至于大家理解的“房东会把税费转嫁到租客头上”,由于个人所得税主要为纳税人主动申报,且一般由公司代征缴,这也许可以让租房一族少些担心。 深圳租房市场现状 随着10月新政后深圳楼市持续降温,11月8日评估价上调,市场大环境更趋冷清。目前,租赁市场仍处在周期性淡季。据了解,受政策调控后楼市整体降温影响,新政后2个月全市租金累计下跌近6个百分点。从各区来看,租金连续两个月普遍下跌,其中福田区累计跌幅最大,达到6.5个百分点。其次是宝安区和南山区约有6.3、6.2个百分点的累计跌幅。而龙岗区累计跌幅相对较小。 根据市地税局的解读,此次公告主要是对现有政策的规范、明确:一方面明确了我市私房出租的应税行为,凡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深圳市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租入房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的行为,都属于财产租赁的应税行为,即包含通常所说的一手出租或转租行为;另一方面,明确了私房出租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规定要求,主要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此次政策调整拟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他城市出租房征税情况 北京: 2007年2月,北京市地税局下发《关于个人出租房屋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重申对个人出租房屋严格执行5%的综合税率。此举,在波澜不惊的北京房地产租赁市场上激起层层涟漪。但市场反响却是这样: 上海: 按照2009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出租给个人,也是只需缴5%的综合税。但面临的问题是,九成多房东不会想到主动缴税的问题。除了不少人并不知道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缴税规定缺乏强制因素。 缴纳与否,完全靠房东的主观意愿。 广州: 广州个人出租房屋税费征收率新政策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以个人出租房屋中最常见的类型——个人出租住宅房屋为例,广州调整后的四档月租金收入及对应的征收率分别为: 月租金收入未达2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6%;月租金收入3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7.9%;月租金收入10万元以上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8%。 此次征求意见是深圳地税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程序,拟发布的公告从规范征税的角度,单独列示出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将更有利于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来源 | 晶报、商报、深圳都市报、深圳看房网 编辑 | 壹号君 END ▼ (ID:sz83515151) 深圳壹号|晶报政务融媒体中心 本文为头条号作者发布,不代表今日头条立场。 本信息来自网络,由大家齐分享整理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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