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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法院力挺马蓉?称王宝强赶绝孩子妈妈

2016-12-2 13:16| 发布者: zhangjf| 查看: 4094| 评论: 0

摘要: 菏泽巨野县法院微博截图 近日,认证为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唯一官方微博的微博发文力挺马蓉,并附文:一纸声明,高下立判,王宝强就这样赶绝孩子他妈妈!引发网友围观。 目前,这条微博已删除。
巨野县法院力挺马蓉?称王宝强赶绝孩子妈妈

法院认为,雷某某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尾号为4179账户内的存款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雷某某于2013年4月30日将账户内的19.5万元转出,对钱款的去向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法院认为,雷某某存在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节。

法院判决宋某某婚后养老保险金14322.48元归宋某某所有,对于雷某某转移的19.5万元存款,由雷某某补偿宋某某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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