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填写参保单、缴费……近日,浙江金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职工服务中心内,工会工作人员忙得不亦乐乎。“大伙儿听说新一轮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启动后,都跑来参加。”公司工会主席潘自力告诉记者。 据悉,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由工会发起实施、职工自愿参加、互助互济性质的合作制医疗保障形式,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参保对象为我区行政范围内建立工会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中已参加金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符合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在参保期限内,对参与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经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的部分按比例再次报销,不仅减轻了职工的经济负担,还有利于建立健全多层次职工医疗保障体系。 “自2013年启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来,我区累计有200余家基层工会团体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参保职工达2.4万余人,1260人(次)受益,累计补助金额259.3万元。”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互助保障金由参保单位工会收取并统一交纳,可通过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转帐)或现场办理P0S刷卡转账手续。各参保单位需及时交纳互助保障金,互助保障金到账时间截止至2016年10月15日。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市级统筹,今年第四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期由原先的一年调整为9个月,即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互助保障金也由原先的50元/人调整为37.5元/人。 本信息来自网络,由大家齐分享整理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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