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6月1日下发了前程嘉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决定,2012年6月2日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了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刘康林、孟昭芬在政府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能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的有关规定,梁园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刘康林、孟昭芬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已到期,对被征收人刘康林、孟昭芬送达催签告知书,由于被征收人刘康林、孟昭芬联系不到,现公告送达催签告知书,公告送达期为60天,请您自公告期满10日内,到前程嘉苑指挥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逾期我局将申请到区政府,请求区政府申请到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商丘市梁园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8月22日 附:前程嘉苑项目指挥部位于民主路民二小学东300米路南 联系人:李 辉 2310758 本信息来自网络,由华蓥生活网整理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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