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截至7月底,全市共有24个房地产项目的3501户业主交存5342万元办证资金存入监管专户,现已拨付办证资金2545万元,资金监管步入常态化。 2014年12月,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新建商品房承购人交存的维修资金和办理房屋两证缴纳税费的资金监管的通知》,以确保购房人交存的办证资金专款专用。通知规定,东区、西区、仁和区在2014年12月后新交房项目的办证资金不再由开发企业代收,而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集中交房手续时,业主将办证资金通过刷卡的形式一次性交存至监管账户。这样保证了购房人办证资金的安全,避免开发企业在代收办证资金后挪作他用。 为加强资金监管,市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事务中心“事前”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各开发企业在交房时严格按照要求,在交房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办证资金的交存流程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事中”安排工作人员不定时检查开发企业的交房现场,确保严格执行要求;“事后”督促开发企业报送缴款明细,核对账目。(记者 江潇) 本信息来自网络,由华蓥生活网整理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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