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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要依申请而登记

2016-8-22 13:16| 发布者: zhangjf| 查看: 761| 评论: 0

摘要: 韶山新闻网讯(文利 王德华 吕静)8月22日,记者从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而依法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但是,不动产不能强制登 ...

韶山新闻网讯(文利 王德华 吕静)8月22日,记者从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而依法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但是,不动产不能强制登记,要依申请而登记。

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房屋、林木、草原等定着物,以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目前登记的权利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据介绍,我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以来,原住建部门不再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国土管理部门不再颁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他项权证,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原部门颁发的证书依然合法有效。

本信息来自网络,由华蓥生活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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