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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查处6起违法案 河北涞水书记等人被处分|国土部|河北涞水|征地

2016-7-28 14:03| 发布者: zhangjf| 查看: 528| 评论: 0

摘要:   原标题:国土部挂牌督办河北涞水违法征地案 县委书记、县长均获处分   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实) 国土部通报了6起日前挂牌督办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涉及河北、内蒙古、陕西、辽宁等省份,督办对象中包括多个 ...

  原标题:国土部挂牌督办河北涞水违法征地案 县委书记、县长均获处分

  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实) 国土部通报了6起日前挂牌督办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涉及河北、内蒙古、陕西、辽宁等省份,督办对象中包括多个政府部门。其中,河北省涞水县委县政府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案所涉及的县委书记、县长等多名干部因违规行为获处分。

  国土部介绍, 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期间,涞水县委、县政府以建设京涞产业新城名义,未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责成石亭镇政府与村民签订占地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违法征收石亭村、渐村等7个村土地2061.84亩。2013年12月,又组织对违法征收的1403.58亩土地进行平整。至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时,建设占地183.07亩,其中127.53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涞水县国土资源局发现违法用地建设后,多次制止无效,于2014年4月和6月两次将制止、查处情况上报。

  国土部挂牌督办后,涞水县政府组织拆除了圈建的围墙、围挡,拆除了占用基本农田的道路,对1077亩农用地进行复垦;宣布石亭镇政府与村民签订的占地补偿协议无效,收回违法批准河北京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的1403.58亩土地,将违法征收的2061.84亩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对此,河北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涞水县县委书记王义民党内警告处分,县委原副书记、县长于舒心行政记过处分,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明新,县委常委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刘清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力强3人诫勉谈话。涞水县委、县政府已向保定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责任编辑:高玉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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