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出门打车的市民渐渐多了,不少人图方便和便宜喜欢使用打车软件叫车,可网约车毕竟不是营运车辆,不出事倒好说,一旦出事就麻烦啦。 近日,合肥的唐先生乘坐网约车就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如今治疗费需要几万元,可这辆网约车的车主只购买了私家车保险,保险公司很可能拒赔........ 上周日的早晨,在合肥淮北路荣成花园小区附近的铁路桥下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的原因不明,但造成车内乘客严重受伤。记者在现场看见轿车碰撞的痕迹,地面上洒落的机油也依然可见。 事故地点 在现场,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发生事故的是一辆网约车,当时副驾驶室还坐着一名男性乘客。 随后,记者来到了合肥市三院,见到了受伤的乘客唐先生。据了解,唐先生在受到猛烈碰撞后,身上多处受伤,目前正在住院治疗。 由于伤情较重,目前唐先生不便接受采访。唐先生的家人告诉记者,这辆网约车车主与乘客唐先生同住在一个小区,事发当天,唐先生通过滴滴打车软件约了这辆网约车出门办事,没想到车子刚开出小区没多久,就发生了事故。 男子乘网约车遇惨烈车祸 据了解,这辆网约车的车主购买的是私家车保险,保险公司最多只能按照乘客座位险赔偿一万元,超出的费用将由车主自行买单,而根据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非营运车辆保险不承担营运期间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认定网约车是在搭载乘客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将不予赔偿。 由于双方同住一个小区,彼此也很熟悉,事故发生后,网约车车主并没有逃避责任,已经为唐先生支付了一万多元医药费,后续的费用双方也正在协商解决。 网约车出事故,找谁索赔? 擅自用于运营,保险公司可拒赔 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往往都得不到支持。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 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 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市场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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