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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初中女生为求刺激 报警谎称“杀人了”

2017-3-16 12:59| 发布者: zhangjf| 查看: 708| 评论: 0

摘要: 华商报讯(记者侯建通讯员吕苗)“我杀人了,我在玉皇阁大桥下面。”3月10日14时许,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咸丰路派出所,接到市局110转来尾号9038手机打来的报警电话。接警后,该分局派出所、刑警大队立即赶赴报警人 ...

华商报讯(记者侯建通讯员吕苗)“我杀人了,我在玉皇阁大桥下面。”3月10日14时许,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咸丰路派出所,接到市局110转来尾号9038手机打来的报警电话。

接警后,该分局派出所、刑警大队立即赶赴报警人所说现场后,却找不到案发现场,也联系不到报警人。即便如此,民警也不敢有丝毫大意,立即通过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了该报警电话机主杜某,并与杜某取得联系。据杜某称,3月初父亲将该手机已丢失,肯定不是他报的警。要迅速查清事情原委,就必须找见报警人。

民警经过的多方努力,终于在耀州区一个小旅馆内找到报警人。经询问,事情终于水落石出。报假警的三人分别是:王某(女,14岁),杜某某(女,14岁),高某某(女,13岁),均为初中学生,报假警所用的手机是杜某某在路上捡的。

三人为寻求刺激,商量报假警说杀人了。由高某拨通110报警电话后,王某跟杜某某接过电话称自己在新区玉皇阁桥下杀人。因三人年龄不到责任年龄,民警对其分别予以训诫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面对民警的教育,三人已经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危害后果,均表示以后不会再犯。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110是社会治安保障的生命线,是一种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有效的报警能够救人危难,报假警则会挤占有限的警力资源,对于谎报警情、妨害了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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