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正常缴存公积金、正常还款无逾期; 每年可提取一次。
潍坊市内办理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根据系统内职工贷款信息办理,只需携带提取申请、身份证、银行账户等材料即可。 潍坊市外办理贷款的,首次提取须提供《借款合同》、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须提供上月还款凭证;提前还款的,还须提供提前还贷证明。
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若在还款期间有连续年度未提取的,可累计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金额。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提取人数较多时,应由单位统一办理。 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结。 公积金中心拨款。公积金中心将所提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内。
在市内办理贷款的,可申请办理自动提取还贷业务。 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提取
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
首次提取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须提供上月还款凭证;提前还款的,还须提供提前还贷证明。 本文为头条号作者发布,不代表今日头条立场。 本信息来自网络,由大家齐分享整理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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